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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市白河县人民医院医用氧气服务采购项目二
日期:2019-07-29作者:西安代写标书制作公司
陕西中贤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白河县人民医院的委托,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安康市白河县人民医院医用氧气服务采购项目二次采购项目进行询价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和服务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地址:白河县城关镇书院北路18号
联系人:白河县人民医院经办
电话:15229558756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长安北路8号陕西高速大厦(南入口)12层
联系人:马亚敏
电话:17829089581
传真:029-89352919
项目概况: 确定医用瓶装氧气协议供货单位,具体详见询价通知书。
项目用途: 自用
采购预算: 900000.00元
(1)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特定资格条件:1.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询价只须提交其身份证原件); 3.供应商必须具有医用氧的药品生产许可证; 4.供应商必须具有气瓶充装许可证; 5.供应商必须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6.供应商必须具有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发的医用氧的药品GMP证书; 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8.提供采购代理机构出具的保证金缴纳凭据; 9.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其中“信用中国”需提供带水印的信用报告);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询价。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5、《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 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1、发售时间:2019-07-30 09:00:00至2019-08-01 17:00: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长安北路8号高速大厦12层(南口)
3、文件售价:
每套5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注:购买询价通知书请携带单位介绍信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1、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9-08-06 14:00:00
2、投标地点: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长安北路8号高速大厦12层(南口)
3、开标时间:2019-08-06 14:00:00
4、开标地点: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长安北路8号高速大厦12层(南口)
1、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17829089581
2、开户名称:陕西中贤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3、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陕西省分行
4、账 号:102068446330
陕西中贤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9-07-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