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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翔县公安局视频会议室改造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日期:2021-02-04作者:西安代写标书制作公司

以下是由西安代写标书公司为您整理的编号为SXXYBJ-2021-001CG的凤翔县公安局视频会议室改造项目,由凤翔县公安局委托采购代理机构:陕西信远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进行此次招标活动。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SXXYBJ-2021-001CG

2、项目名称:凤翔县公安局视频会议室改造项目

3、预算金额:1,880,000.00元

4、最高限价: 无

5、采购需求: 凤翔县公安局视频会议室改造项目,1项, 采购预算: 1,880,000.00元, 项目概况: 凤翔县公安局视频会议室改造项目(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简要技术要求、用途: 自用

6、合同履行期限:2021-03-03 09:00:00 至 2021-04-21 17:00:00(具体服务起止日期可随合同签订时间相应顺延)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3)《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4)《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5)《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8)《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被授权人参与投标时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须提供身份证原件,身份证原件可由本人持有);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参与投标时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资格证明书(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须提供身份证原件,身份证原件可由本人持有); (3)财务状况报告:投标人须出具本企业2017年—2019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 (4)投标保证金交纳凭证;(投标保证金收据及加盖公章的银行转账回单) (5)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6)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0年3月至今不少于六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7)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0年3月至今不少于六个月的社会保险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8)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说明及承诺;(格式自拟,加盖投标人公章) (9)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加盖投标人公章) (10)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提供网查截图及书面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自拟加盖投标人公章) (11)中国裁判文书网行贿犯罪查询结果截图(企业); (1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书面承诺函,格式自拟加盖投标人公章) (13)省外企业入陕需在“陕西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 打印外省入陕企业信息登记表; (1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 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

时间:即日起至2021-02-10 17:00:00 止

地点:宝鸡市大庆路41号圣世兰亭4-1-1002室

方式:现场购买/邮寄

售价: 每套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注:购买标书时需持介绍信、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以上资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进行报名。(本项目不接受邮寄)

四、 投标文件递交

截止时间: 2021-03-01 09:00:00

地点:宝鸡市新建路嘉信酒店17楼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凤翔县公安局

地址:凤翔县西大街

联系人:凤翔县公安局经办

电话:0917-7221602

2、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媛

电 话:0917-3333363

传 真:/

3、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信远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宝鸡市大庆路41号圣世兰亭4-1-1002室

联系方式:http://www.ccgp.gov.cn/agency/a_agencylist.html

八、附件:

陕西信远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02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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