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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机电职业技术学院蟠龙校区2021年视频监控采购项目(二次)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日期:2022-03-13作者:西安代写标书制作公司
以下是由西安标书制作公司为您整理的编号为SNCG-FM-2021154的陕西机电职业技术学院蟠龙校区2021年视频监控采购项目,由陕西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委托采购代理机构:陕西省省级单位政府采购中心进行此次招标活动。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SNCG-FM-2021154
2、项目名称:陕西机电职业技术学院蟠龙校区2021年视频监控采购项目
3、预算金额:165万元
4、最高限价:无
5、采购需求:本项目是陕西机电职业技术学院蟠龙校区2021年视频监控采购项目。主要采购内容包含:1.南区公寓监控;2.学生公寓区域围墙周界报警;3.南区餐厅监控;4.校园可视一键报警系统;5.校园区域监控;6.宝福路校区监控故障点维修;7.蟠龙校区视频会议室终端系统建设。
(具体要求请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招标内容及采购要求〉)
6、合同履行期限:2022-4-1 00:00:00 至 2023-3-30 00:00:00
(具体服务起止日期可随合同签订时间相应顺延)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 投标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提供有效存续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专业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
(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0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开标前三个月内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以上三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
(3)社保缴纳证明:提供已缴存的2021年1月1日以来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已缴纳的2021年1月1日以来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提供增值税、企业所得税至少一种),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5)信用记录:提供《供应商信用记录书面声明函》(按格式填写,提供原件)。经查,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的“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记录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6)控股管理关系:提供直接控股和管理关系清单。若与其他投标人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则投标无效。
(7)书面声明:提供书面声明,包括声明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未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
(8)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附在资格证明文件中);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按格式填写,提供原件)。招标文件中凡是需要法定代表人盖章之处,非法人单位的负责人均参照执行。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供应商提供《非联合体不分包投标声明》,视为独立投标,不分包。
备注:1、以上资格要求均为必备资格,需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如相关证明材料由第三方出具,应有第三方公章),缺少其中任何一项,其投标文件视为无效文件。
2、《供应商信用记录书面声明函》、《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书面声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非联合体不分包投标声明》应按招标文件第六章第一部分给定的格式填写。
3、分支机构参与投标时,投标文件中应附法人出具的授权书。法人只能授权一家分支机构参与投标,且不能与分支机构同时参与投标。分支机构须提供自己的资格要求证明文件。
4、事业单位法人参与投标可不提供财务状况报告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及税收缴纳证明。
三、 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
时间:2022年3月11日8时起至2022年3月31日9时30分止(北京时间)
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交易大厅该项目公告下方
方式:自行下载
售价:免费
注:获取方式:供应商可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http://www.sxggzyjy.cn/),选择“电子交易平台—陕西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企业端”进行登录,登录后选择“交易乙方”身份进入供应商界面后,选择有意向的项目点击“我要投标”,参与投标活动。然后即可在〖我的项目〗中点击“项目流程>交易文件下载”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截止时间:2022年3月31日 9时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2年3月31日 9时30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西安市碑林区长安北路14号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06室(不见面开标)
投标文件递交:电子投标文件(*.SXSTF)可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任意时段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网站进行提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需在开启前最少一个小时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首页选择“不见面开标-陕西省本级”自行调试,并按照工作人员要求进行投标文件解密,远程观看开标直播。及时加入网络开标大厅公布的腾讯QQ号,以便特殊情况处理。如遇困难,请拨打系统平台技术支持电话:4009980000。
2、制作电子投标文件。供应商须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陕西省)(http://www.sxggzyjy.cn/)”的“服务指南”栏目“下载专区”中,免费下载“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政府采购电子标书制作工具”,并升级至最新版本,使用该客户端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制作扩展名为“.SXSTF”的电子投标文件。”
3、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陕西省)(http://www.sxggzyjy.cn/),选择“电子交易平台—陕西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企业端”进行登录,登录后选择“交易乙方”身份进入,进入菜单“采购业务—我的项目——项目流程——上传投标文件”,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成功后,电子化平台将予以记录。
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
(1)《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2)《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以及《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3)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印发《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财政部、国家发改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督总局联合印发《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4)《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 号)、《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印发<关于深入开展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推进乡村产业振兴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21〕20 号)。
(5)《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 号)、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 号)。
(6)详见《供应商须知》中“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有关内容。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陕西机电职业技术学院
地址:陕西省宝鸡市宝福路56号
联系人:常老师
联系方式:0917-363391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省省级单位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西安市碑林区长安北路14号
联系方式:029-8866130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郭老师
电 话:029-88661294
八、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