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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丹县应急管理局购置办公用品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日期:2019-08-29作者:西安代写标书制作公司
志丹县政府采购中心受志丹县应急管理局的委托,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志丹县应急管理局购置办公用品采购项目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和服务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地址:志丹县中心街
联系人:志丹县应急管理局经办
电话:0911-6621918
地址:志丹县城北街
联系人:韩飞
电话:13509116849
传真:0911-6634021
项目概况: 志丹县应急管理局整合了防汛、森林(草)防火、地质灾害、民政救灾、防震减灾等单位相关职责,原有的办公场所不能满足整合后应急管理工作。按照县政府的统一安排,将原安监局办公场所由城管局迁至城南建材市场院内。根据整合后实际,需采购办公用品。
项目用途: 办公用
采购预算: 560000.00元
(1)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特定资格条件:(2)一、经年检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二、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法定代表人参加谈判不需提供,但需要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被授权人身份证;三、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记录的书面声明;四、银行资信证明:截止开标前3个月内;五、企业完税证明:截止开标前3个月内;六、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要求,供应商需提供【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对企业信用记录查询截图,栏目中有失信等负面信息的潜在供应商,将拒绝其报名参加本项目。供应商必须为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在册供应商;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八、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 2、《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5、《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1、发售时间:2019-08-30 08:00:00至2019-09-05 17:30: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志丹县财政局1楼104室
3、文件售价:
每套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注:供应商购买谈判文件时请携带单位介绍信及本公告第六项特定条件提及的证明文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一套。(谢绝邮寄)
1、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9-09-10 14:30:00
2、投标地点:志丹县财政局五楼投标室
3、开标时间:2019-09-10 14:30:00
4、开标地点:志丹县财政局五楼开标室
1、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13509116849
2、开户名称:志丹县政府采购中心
3、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志丹县支行
4、账 号:61001687511052503102
志丹县政府采购中心
2019-08-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