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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河县政务综合楼物业管理服务采购竞争性磋商公告

             

日期:2019-09-06作者:西安代写标书制作公司

白河县政府采购中心受白河县行政审批服务局的委托,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白河县政务综合楼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和服务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白河县政务综合楼物业管理服务采购

二、采购项目编号:白政采磋(2019)08号

三、采购人名称: 白河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地址:白河县人民路

联系人:袁浩

电话:0915-7811080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白河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白河县人民路69号农商行5楼

联系人:李海军、裴莉、戴西风

电话:0915-7820216

传真:0915-7820793

五、采购内容和需求: 白河县政务综合楼物业管理服务采购1批

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白河县政务综合楼物业管理服务项目,白河县政务综合楼负2-13F(含一层夹层),共19900平方米,市民休闲广场600平方米。包括:综合办公楼、车库、外围等区域的保洁,大楼的安全管理、设施设备日常维护及管理,做好楼内供电、消防、电梯、给排水、通讯网络、安防系统检查和保养、故障检修报修,以及保障综合楼安全、卫生、高效办公秩序的其他物业服务工作。合同期2年。

项目用途: 公共服务

采购预算: 984000.00元

六、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特定资格条件:1、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具备向采购人提供相关服务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企业法人应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事业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证明文件;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证明文件;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文件。 2、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公司所在地社会保险管理部门出具的被授权人在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的清单或其他相关证明。 3、 提供2019年度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三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提供2019年度至今已缴存的至少三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供应商应在磋商截止日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为准,且网站截图须体现报告查看时间);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提供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网站截图(查询日期均为采购文件发售之日起至磋商截止日前)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6、提供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八、磋商文件 发售时间、地点

1、发售时间:2019-09-06 08:00:00至2019-09-12 18:00: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白河县城关镇人民路69号农商行5楼政府采购中心

3、文件售价:

每套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注:报名时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报名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介绍信。

九、磋商文件 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和地点

1、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9-09-16 14:10:00

2、投标地点:白河县城关镇人民路69号农商行5楼政府采购中心502

3、开标时间:2019-09-16 14:10:00

4、开标地点:白河县城关镇人民路69号农商行5楼政府采购中心502

十、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1、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915-7820216

2、开户名称:白河县政府采购中心

3、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白河县营业部

4、账 号:26-713101040000642

十一、本竞争性磋商公告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白河县政府采购中心

2019-0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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