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资讯
陕西省雁塔监狱监墙内警戒隔离带地面硬化工程招标公告
日期:2023-06-29作者:西安代写标书制作公司
以下是由西安代写标书公司为您整理的编号为HQX-2023(008)的陕西省雁塔监狱监墙内警戒隔离带地面硬化工程,由陕西省雁塔监狱委托采购代理机构:陕西恒谦行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进行此次招标活动。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QX-2023(008)
项目名称:监墙内警戒隔离带地面硬化工程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036,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监墙内警戒隔离带地面硬化工程):
合同包预算金额:1,036,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1,034,492.51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1-1 | 其他建筑物、构筑物修缮 | 监墙内警戒隔离带地面硬化工程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1,036,000.00 | 1,034,492.51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40日历天。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监墙内警戒隔离带地面硬化工程)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3)《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4)《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5)《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8)《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9)《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10)《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
(12)《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13)《关于深入开展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推进乡村产业振兴的实施意见》(财库〔2021〕20号);
(14)《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15)《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函〔2022〕10号;
(16)《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4号。
(17)其他需遵循的政府采购政策。
若享受以上政策优惠的企业,需提供相应声明函或品目清单范围内产品的有效认证证书。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监墙内警戒隔离带地面硬化工程)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企业法人应提供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事业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等证明文件;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证明文件;自然人出具身份证明;
(2)供应商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3)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在本单位注册且无在建项目;
(4)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1年度或2022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不需提供财务审计报告,只需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或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根据自身情况提供承诺书;
(6)税收缴纳证明:提供供应商2022年6月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已缴纳至少一个月完税凭证或交税证明资料(任意税种)复印件加盖公章;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税务机关开具的相关证明文件;
(7)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供应商2022年6月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社保经办机构开具的相关证明文件;
(8)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9)供应商应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原件,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被授权人参加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承包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
(11)供应商不得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得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不得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12)供应商基本信息在“陕西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可查询且无不良记录;
(1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4)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企业提供声明函。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3年06月29日 至 2023年07月05日 ,每天上午 08:30:00 至 12:00:00 ,下午 13:00:00 至 17:30:00 (北京时间)
途径:陕西省西咸新区沣西新城沣西国际大厦 1 号楼 10 层 1004 室 01 办公室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5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 2023年07月19日 14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陕西省西咸新区沣西新城沣西国际大厦1号楼10层1004室02会议室
开标地点:陕西省西咸新区沣西新城沣西国际大厦1号楼10层1004室02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于工作日内工作时间携带有效期内的单位介绍信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加盖供应商公章的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到上述规定地点购买招标文件(注:获取招标文件时间不包含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
2.请供应商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anxi.gov.cn/)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3.采购文件售后不退,谢绝邮寄。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陕西省雁塔监狱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区引镇南留村
联系方式:029-8588291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恒谦行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咸新区沣西新城沣西国际大厦 1 号楼 10 层 1004 室
联系方式:029-3801690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梁工、马工、陈工、杨工
电话:029-38016903
陕西恒谦行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3年0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