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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至县人民法院法庭信息化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日期:2023-07-18作者:西安代写标书制作公司

以下是由西安标书制作公司为您整理的编号为SXJHZB-2023-38的周至县人民法院法庭信息化建设项目,由周至县人民法院委托采购代理机构:陕西嘉航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进行此次招标活动。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XJHZB-2023-38

项目名称:周至县人民法院法庭信息化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66,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周至县人民法院法庭信息化建设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466,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466,0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其他信息化设备 科技法庭设备一套 1(套) 详见采购文件 180,000.00 180,000.00
1-2 安全、检查、监视、报警设备 安检设备一套 1(套) 详见采购文件 166,000.00 166,000.00
1-3 视频会议系统及会议室音频系统 视频会议系统两套 2(套) 详见采购文件 120,000.00 120,0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后15个日历天内供货完毕(具体服务起止日期可随合同签订时间相应顺延)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周至县人民法院法庭信息化建设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5.《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6.《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7.《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8.《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9.《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10.《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12.《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
13.《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14. 《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
15. 《西安市财政局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市财函〔2021)431号);
16.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若享受以上政策优惠的企业,需提供相应声明函或品目清单范围内产品的有效认证证书。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周至县人民法院法庭信息化建设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1年或2022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无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可提供其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证明);
3、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2年1月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任意税种),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2年1月至今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
6、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的书面声明;
7、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直接磋商只须提交其身份证原件);
8、投标单位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企业,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企业;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3年07月18日  2023年07月24日 ,每天上午 09:00:00  12:00:00 ,下午 14:00:00  17:00:00 (北京时间)

途径:西安市雁塔区太白南路22号坤元SOHO2幢1单元1509室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3年07月28日 14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西安市雁塔区太白南路22号坤元SOHO2幢1单元1509室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 2023年07月28日 14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西安市雁塔区太白南路22号坤元SOHO2幢1单元1509室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周至县人民法院[165]

地址:周至县南大门西200米

联系方式:8718105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嘉航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西安市高新区太白南路22号坤元SOHO2幢1单元15层11509号

联系方式:1520240052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胡工

电话:15202400524

陕西嘉航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0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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