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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河县公安局公安网络核心设备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日期:2019-09-26作者:西安代写标书制作公司

陕西方得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白河县公安局的委托,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白河县公安局公安网络核心设备采购项目采购项目进行询价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和服务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白河县公安局公安网络核心设备采购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FDDL-2019107

三、采购人名称: 白河县公安局

地址:陕西省白河县南台路50号

联系人:白河县公安局经办

电话:7812733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陕西方得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安康市汉滨区江北大道物资供应站四楼(安康市二中路口)

联系人:沈女士

电话:13038911990

传真:/

五、采购内容和需求: 白河县公安局公安网络核心设备采购项目1批

项目概况: 采购白河县公安网络核心设备采购项目1批

项目用途: 自用

采购预算: 147000.00元

六、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特定资格条件:(1)供应商须具有有效合格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加仅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投标人必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4)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现场查询);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招标文件。 1、《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3、《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4、《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5、《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8〕141号)。

八、询价通知书发售时间、地点

1、发售时间:2019-09-26 09:00:00至2019-09-29 17:30: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安康市汉滨区江北大道物资供应站四楼(安康市二中路口)

3、文件售价:

每套3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注:(1)投标供应商使用CA证书登录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网上报名;(2)投标供应商携带单位介绍信原件,营业执照、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及网上报名回执截图扫描件等加盖公章在代理机构处进行线下报名并交纳费用,否则视为报名无效;(3)投标供应商登录陕西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下载招标文件。

九、询价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和地点

1、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9-10-09 09:00:00

2、投标地点: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安康市汉滨区香溪路8号)201室

3、开标时间:2019-10-09 09:00:00

4、开标地点: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安康市汉滨区香溪路8号)201室

十、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1、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13038911990

2、开户名称:安康市政务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保证金专用账户

3、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康分行营业部

4、账 号:61050166371100000321

十一、本询价公告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陕西方得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9-0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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