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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人民防空办公室人防战备物资库补充战备物资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日期:2019-10-18作者:西安代写标书制作公司

陕西纳百川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陕西省人民防空办公室的委托,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陕西省人民防空办公室人防战备物资库补充战备物资项目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和服务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陕西省人民防空办公室人防战备物资库补充战备物资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NBC2019-10-18

三、采购人名称: 陕西省人民防空办公室

地址:西安市雁塔区雁塔西路33号

联系人:陕西省人民防空办公室经办

电话:02985570342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陕西纳百川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雁翔路旺座曲江K座1701

联系人:成乐

电话:029-89120989

传真:029-89120989

五、采购内容和需求: 陕西省人民防空办公室人防战备物资库补充战备物资项目1批

项目概况: 人防战备物资1批 ,具体详见磋商文件第三部分。

项目用途: 自用

采购预算: 196700.00元

六、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特定资格条件:1.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磋商的,须出具法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磋商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 2.符合《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文件中信用查询的要求; 说明: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3、《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4、《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5、《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八、磋商文件 发售时间、地点

1、发售时间:2019-10-18 17:00:00至2019-10-25 17:00: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西安市雁翔路旺座曲江K座1701号会议室

3、文件售价:

每套5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注:(1)购买磋商文件请携带有效的单位介绍信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或加盖投标人公章的身份证复印件。 (2)请供应商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anxi.gov.cn/)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九、磋商文件 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和地点

1、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9-11-05 14:30:00

2、投标地点:西安市雁翔路旺座曲江K座1701号会议室

3、开标时间:2019-11-05 14:30:00

4、开标地点:西安市雁翔路旺座曲江K座1701号会议室

十、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1、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29-89120989

2、开户名称:陕西纳百川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3、开户银行: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延堡支行

4、账 号:803011580000040227

十一、本竞争性磋商公告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陕西纳百川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9-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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