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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荣复军人第一医院监控系统升级改造及安防系统建设公开招标公告

             

日期:2019-10-21作者:西安代写标书制作公司

陕西省省级单位政府采购中心受陕西省荣复军人第一医院的委托,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陕西省荣复军人第一医院监控系统升级改造及安防系统建设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和服务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陕西省荣复军人第一医院监控系统升级改造及安防系统建设

二、采购项目编号:SJ-2019-000096-4

三、采购人名称: 陕西省荣复军人第一医院

地址:宝鸡市陈仓区西虢大道43号

联系人:陕西省荣复军人第一医院经办

电话:09176269518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陕西省省级单位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李老师 王老师

电话:029-88661361

传真:029-88661361

五、采购内容和需求: 陕西省荣复军人第一医院监控系统升级改造及安防系统建设1项

项目概况: 我院是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直属的一所具有二级医院建制的综合性优抚医疗事业单位。主要承担全省在乡七级至十级伤残退役军人和带病回乡复员退役军人慢性病的治疗、疗养、康复工作,并肩负社区综合医疗保健和残疾人康复医疗工作。单位驻地宝鸡市陈仓区科技工业园区。医院现有监控系统建设于2013年,已严重落后故障率高且无法达到相关规范要求和事业发展需要,按照公安部门、消防部门的要求和医院管理实际需要,经医院会议研究,决定进行医院监控系统升级改造并完善相关安防系统的建设。通过充分调研,并委托专家对需求和参数进行了论证,形成了医院监控系统升级改造及安防系统建设项目需求和预算。项目主要内容包括:监控及安防系统设备的采购、安装和售后服务维护。

项目用途: 1.本建设项目共有5部分主要内容。 (1)视频监控系统安装:前端摄像机用于:围墙、院区、门诊楼、住院楼、电梯轿厢、精神科室外活动区,餐厅、宿舍、洗衣房等区域;监控中心:布设服务器、存储、控制、拼接显示大屏等设备;医疗纠纷调解室布设音视频采集;全景摄像机设置在高空合理位置,实现全区域覆盖。 (2)现有视频监控设备拆造:将医院现有模拟视频监控设备拆除,调试后安装在精神科4个病区病房内,监控端设置在各病区护士站。 (3)红外对射、报警系统建设:在医院围墙设置红外对射及视频监控警戒联动(包含院内精神科活动场地)设施,护士站和值班部位手动报警并音频对讲。误报率不得高于2%,并实现报警与视频监控联动。 (4)报警系统(含人脸识别)建设:在医院大门及医院指定的关键部位安装人脸识别实施。实现对过往人员人脸录入、识别、抓拍、比对、报警等功能。 (5)巡更系统建设:在医院指定的关键部位及值班室安装巡更点位,并建设相关后台设施,实现安保人员对全院的巡更。 2.监控点位的布设为:公共区域视频监控覆盖率100%,重点部位布设多点监控。 3.视频监控存储时间不少于40天,需有分级权限管理,支持手机等设备远程浏览、回看、抓拍等功能。 4.电梯轿厢监控摄像设备均采用无线连接方式,建筑物监控点位如无法利用原有线路时,需采用无线方式或其他适当方式,不得破坏路面。 5.人脸识别系统需符合国标GB/T35678-2017规范,并能在监控室和门卫室进行黑名单设置监控和声光报警。 6.一键报警系统需能与监控中心音频对讲。 7.本项目具体施工方案需经采购方确定后方可实施,在设计思路冲突时,以采购方意见为准。 8.提供维修用梯子、各类工具一套。 9.设计方案需经有相应设计资质的设计单位书面确认。 10.将原有数字监控并入新监控系统,并能正常运行及统一查看,如有问题则视为。 11.周界报警与红外对射可分别开关,警戒摄像机可对报警声进行控制。 12.为不影响周界报警使用,须清理周边遮挡物,并保证质保期及维保期内的正常使用。

采购预算: 2100000.00元

六、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特定资格条件:1、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提供有效存续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专业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经营范围应涵盖招标文件规定的采购内容。 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18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至少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开标前三个月内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或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以上三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 3、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自2019年1月1日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4、税收缴纳证明:自2019年1月1日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5、书面声明(信用记录):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以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 6、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附在资格证明文件中)并出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并出示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原件。招标文件中凡是需要法定代表人盖章之处,非法人单位的负责人均参照执行。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5、《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八、招标文件 发售时间、地点

1、发售时间:2019-10-22 08:00:00至2019-11-11 21:00: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网上自行下载

3、文件售价:

每套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注:1、文件获取方式:供应商可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http://www.sxggzyjy.cn/),选择“电子交易平台—陕西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企业端”进行登录,登录后选择“交易乙方”身份进入供应商界面,选择有意向的项目点击“我要投标”,参与投标活动。投标成功后,即可在〖我的项目〗中点击“项目流程>交易文件下载”免费下载电子文件(*.SXSZF)。 2、获取时间:2019年10月22日8:00至2019年11月11日21:00。 3、供应商初次使用交易平台,须先完成诚信入库登记、CA锁认证及企业信息绑定。相关操作流程详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网站〖首页·〉服务指南·〉下载专区〗中的《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项目投标指南》。CA锁办理地址及咨询电话如下: 西安市长安北路14号省体育公寓B座一楼 咨询电话:029-88661241。 4、保证金备注:1、“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资金性质:交易保证金专户)”要用全称,标点符号为中文字符; 2、保证金以转账、网上银行支付等方式交纳的,需在供应商诚信库中维护基本账户信息,此次将采用系统比对的方式验证投标保证金有效性,因供应商未及时维护基本账户信息导致废标或未中标,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 联系电话:029-88661348 详见投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保证金”有关内容。

九、投标文件 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和地点

1、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9-11-12 09:30:00

2、投标地点:长安北路14号,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10

3、开标时间:2019-11-12 09:30:00

4、开标地点:长安北路14号,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10

十、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1、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29-88661361

2、开户名称: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资金性质:交易保证金专户)

3、开户银行: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建工路支行

4、账 号:80691050142888888801662

十一、本公开招标公告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陕西省省级单位政府采购中心

2019-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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