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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丰园小区视频监控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日期:2019-10-31作者:西安代写标书制作公司
陕西正大招标有限公司受省政府机关房管理中心的委托,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陕西省丰园小区视频监控改造项目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和服务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地址:新城大院37号楼
联系人:省政府机关房管理中心经办
电话:63912843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二环南路东段22号凯森盛世1号A座26层
联系人:李鹏 郑婧婧
电话:029-88489987-612
传真:/
项目概况: 陕西省丰园小区视频监控改造项目,详见第四章采购内容及要求。
项目用途: 视频监控改造
采购预算: 500000.00元
(1)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特定资格条件:1、供应商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出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参加磋商的,提供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并出示被授权代表的身份证; 3、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18年度经审计的供应商财务会计报告;; 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供应商2019年至今已缴存任意时段任意税种完税凭证或税务机关开具的完税证明(复印件);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供应商2019年至今已缴存的任意时段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复印件)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6、提供供应商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 7、参加本次磋商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8、磋商保证金交纳收据; 9、不允许联合体磋商; 10、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个人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磋商。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民政部、财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5、《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6、《财政部办公厅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
1、发售时间:2019-10-31 09:00:00至2019-11-07 17:00: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二环南路东段22号凯森盛世1号A座26层招标八部
3、文件售价:
每套5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注:供应商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需携带下列证明资料: (1)对购买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或介绍信原件(加盖单位公章); (2)购买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携带原件)。 磋商文件支付方式:支付宝、微信、银联刷卡支付、现金;
1、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9-11-14 14:30:00
2、投标地点: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二环南路东段22号凯森盛世1号A座26层第四会议室
3、开标时间:2019-11-14 14:30:00
4、开标地点: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二环南路东段22号凯森盛世1号A座26层第四会议室
1、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29-88489987-612
2、开户名称:陕西正大招标有限公司
3、开户银行:建行西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
4、账 号:61001920900052574742
陕西正大招标有限公司
2019-10-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