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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长安区民政局2024年度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项目(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日期:2024-02-08作者:西安代写标书制作公司
以下是由西安代写标书公司为您整理的编号为BBZX2024-003.1B1的西安市长安区民政局2024年度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项目,由西安市长安区民政局委托采购代理机构:博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进行此次招标活动。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BBZX2024-003.1B1
项目名称:2024年度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项目(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530,0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一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2024年度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非专门面向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2024年度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 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 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书;
(2)提供 2022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磋商截止时间前 180 天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以上三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务报表;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4)提供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近六个月内至少一个月的纳 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提供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近六个月内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出具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供应商应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在中国政府采购(www.ccgp.gov.cn)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8)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须出示身份证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参加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9)应具有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4年02月08日 至 2024年02月20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
途径:投标人有意参加本项目的,应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shaanxi.gov.cn)登录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4年02月28日 14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
五、开启
时间: 2024年02月28日 14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采购过程中需要使用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以下简称“政府采购平台”),登录方式及地址: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shaanxi.gov.cn)首页供应商用户登录,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进行系统操作。
(一)供应商应当自行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服务专区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并严格按照供应商操作手册要求进行系统操作。在登录、使用政府采购平台前,应当按照要求完成供应商注册和信息完善,加入政府采购平台供应商库。
(二)供应商应当使用纳入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数字证书互认范围的数字证书及签章(以下简称“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进行系统操作。供应商使用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在政府采购平台进行的一切操作和资料传递,以及加盖电子签章确认采购过程中制作、交换的电子数据,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由供应商对其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签章确认的事项承担法律责任。
已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校验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有效性后,即可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未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按要求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并校验有效性后,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办理与校验,可查看陕西省政府采购网-服务专区。
供应商应当加强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日常校验和妥善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能够正常使用;供应商应当严格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内部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
(三)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网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
(四)开标/开启前30分钟内,供应商需登录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供应商开标大厅”-进入开标选择对应项目包组操作签到。
(五)政府采购平台技术支持:
在线客服: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
技术服务电话:029-96702
CA及签章服务: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服务专区进行查询
本项目采购过程中需要使用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以下简称“政府采购平台”),登录方式及地址: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shaanxi.gov.cn)首页供应商用户登录,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进行系统操作。
(一)供应商应当自行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服务专区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并严格按照供应商操作手册要求进行系统操作。在登录、使用政府采购平台前,应当按照要求完成供应商注册和信息完善,加入政府采购平台供应商库。
(二)供应商应当使用纳入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数字证书互认范围的数字证书及签章(以下简称“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进行系统操作。供应商使用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在政府采购平台进行的一切操作和资料传递,以及加盖电子签章确认采购过程中制作、交换的电子数据,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由供应商对其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签章确认的事项承担法律责任。
已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校验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有效性后,即可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未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按要求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并校验有效性后,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办理与校验,可查看陕西省政府采购网-服务专区。
供应商应当加强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日常校验和妥善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能够正常使用;供应商应当严格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内部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
(三)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网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
(四)开标/开启前30分钟内,供应商需登录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供应商开标大厅”-进入开标选择对应项目包组操作签到。
(五)政府采购平台技术支持:
在线客服: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
技术服务电话:029-96702
CA及签章服务: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服务专区进行查询
(六)供应商需要在线提交所有通过电子化交易平台实施的政府采购项目的响应文件,同时,线下单独提供1份纸质响应文件及1套电子版响应文件(U盘,内含磋商响应文件Word版本及签字盖章扫描后的PDF版本)。纸质响应文件应胶装,标明供应商名称密封递交,线下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与电子版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相同,递交地址为西安市高新区科技二路67号启迪中心K座15层第一会议室。若电子响应文件与纸质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电子响应文件为准。
(七)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磋商。
(八)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发办〔2007〕51号);
(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8)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9)《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10)《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印发<关于深入开展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推进乡村产业振兴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21〕20号);
(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号);
(12)《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扩大政府采购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政策实施范围的通知》(财库〔2022〕35号);
(13)《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落实平等对待内外资企业有关政策的通知》(财库〔2021〕35号);
(14)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
(15)《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16)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西安市长安区民政局
地址:西安市长安区西长安街669号区政府东三楼
联系方式:1809271450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博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市高新区科技二路67号启迪中心K座15层
联系方式:029-8881038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艳
电话:029-88810380
博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4年02月0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