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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临潼区司法局2024年中省政法转移支付自定义装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4-02-20作者:西安代写标书制作公司

以下是由西安代写标书公司为您整理的编号为SXZC-ZB-2024019的西安市临潼区司法局2024年中省政法转移支付自定义装备采购项目,由西安市临潼区司法局委托采购代理机构:陕西中财科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进行此次招标活动。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XZC-ZB-2024019

项目名称:2024年中省政法转移支付自定义装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618,4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2024年中省政法转移支付自定义装备采购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618,4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618,4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其他办公设备 2024年中省政法转移支付自定义装备采购项目 1(批) 详见采购文件 618,400.00 618,4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60个日历日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2024年中省政法转移支付自定义装备采购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的项目,所投产品的制造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2024年中省政法转移支付自定义装备采购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提供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非法人单位参照执行。  
2)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3)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4)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4年02月20日  2024年02月26日 ,每天上午 09:00:00  11:30:00 ,下午 14:00:00  17:00:00 (北京时间)

途径:西安市未央区未央路 60 号老三届首座 A8 层 A802 室(18楼)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 2024年03月11日 14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西安市未央区未央路 60 号老三届首座 A8 层 A805 室(18楼)

开标地点:西安市未央区未央路 60 号老三届首座 A8 层 A805 室(18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6.1 本项目文件获取方式:携带有效的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6.2 按照《西安市财政局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 (市财函〔2021) 431 号) 规定:供应商登记免费领取招标文件的,如不参与项目投标,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一日以书面形式告知釆购代理机构。否则,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向财政部门反映情况并提供相应的佐证。供应商一年内累计出现三次该情形,将被监管部门记录为失信行为。

6.3 中小企业声明函下载方式:进入陕西省政府采购网首页,点击政策法规,在搜索栏中输入《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点击下载附件内容即可。

6.4 请供应商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通知中的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anxi.gov.cn/)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6.5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相关政策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3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3)财政部、国家发改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督总局联合印发《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4)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5)《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印发《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6) 《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 号)、《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印发<关于深入开展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推进乡村产业振兴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21〕20 号);

7) 《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信息产业部 关于印发无线局域网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5〕366号)、《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工业和信息化部 公安部 财政部 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调整网络安全专用产品安全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2023年第1号);

8)《关于扩大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政策实施范围的通知》财库〔2022〕35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试点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31 号);

9)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地方预算单位做好2023年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的通知》(财办库〔2023〕45 号);

10) 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号);

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12)其他需执行的政府采购政策。

若享受以上政策优惠的企业,提供相应声明函或品目清单范围内产品的有效认证证书。

6.6 采购内容:1、档案管理设备4套 2、人民调解桌椅46套。(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6.7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工业   。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西安市临潼区司法局

地址:临潼区书院门街41号

联系方式:029-8381279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中财科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市未央区老三届首座大厦 A8 层A802室

联系方式:029-8645070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韦工

电话:18629013236

陕西中财科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0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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