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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眉县住房与城乡建设局农村生活垃圾收运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4-11-24作者:西安代写标书制作公司

以下是由西安代写标书制作公司为您整理的编号为2024-CG006的2024年眉县住房与城乡建设局农村生活垃圾收运项目,由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托采购代理机构:万融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进行此次招标活动。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4-CG006

项目名称:2024年眉县住房与城乡建设局农村生活垃圾收运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3,868,4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2024年眉县住房与城乡建设局农村生活垃圾收运项目一标段):

合同包预算金额:1,934,2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1,934,2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其他服务 2024年眉县住房与城乡建设局农村生活垃圾收运项目一标段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1,934,200.00 1,934,2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具体服务起止日期可随合同签订时间相应顺延

合同包2(2024年眉县住房与城乡建设局农村生活垃圾收运项目二标段):

合同包预算金额:1,934,2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1,934,2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2-1 其他服务 2024年眉县住房与城乡建设局农村生活垃圾收运项目二标段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1,934,200.00 1,934,2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具体服务起止日期可随合同签订时间相应顺延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2024年眉县住房与城乡建设局农村生活垃圾收运项目一标段)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3)《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4)《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5)《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8)《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9)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10)根据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相关规定,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自身情况,在陕西省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平台(http://www.ccgp-shaanxi.gov.cn/zcdservice/zcd/shanxi/)自主选择金融机构及其融资产品,凭政府采购中标(成交)通知书或政府采购合同提出融资申请,办理“政采贷”业务。
(11)需落实的其他政府采购相关政策等,如遇国家政策调整或者有最新文件按最新政策执行。

合同包2(2024年眉县住房与城乡建设局农村生活垃圾收运项目二标段)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3)《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4)《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5)《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8)《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9)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10)根据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相关规定,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自身情况,在陕西省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平台(http://www.ccgp-shaanxi.gov.cn/zcdservice/zcd/shanxi/)自主选择金融机构及其融资产品,凭政府采购中标(成交)通知书或政府采购合同提出融资申请,办理“政采贷”业务。
(11)需落实的其他政府采购相关政策等,如遇国家政策调整或者有最新文件按最新政策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2024年眉县住房与城乡建设局农村生活垃圾收运项目一标段)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应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具备向采购人提供相关货物和服务的企业法人、事业单位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企业法人应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等证明文件;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应提供合法证明文件;
2.供应商具有行政部门颁发的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运输服务许可证;
3.供应商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只须提交其法人身份证明;
4.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5.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3年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
6.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3年年度至今连续已缴纳的六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7.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3年年度至今连续已缴纳的六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8.书面声明: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以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
9.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符合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供应商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包2(2024年眉县住房与城乡建设局农村生活垃圾收运项目二标段)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应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具备向采购人提供相关货物和服务的企业法人、事业单位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企业法人应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等证明文件;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应提供合法证明文件;
2.供应商具有行政部门颁发的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运输服务许可证;
3.供应商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只须提交其法人身份证明;
4.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5.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3年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
6.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3年年度至今连续已缴纳的六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7.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3年年度至今连续已缴纳的六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8.书面声明: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以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
9.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符合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供应商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4年11月25日  2024年11月29日 ,每天上午 00:00:00  12:00:00 ,下午 12:00:00  23:59:59 (北京时间)

途径: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下载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 2024年12月16日 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线上递交

开标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6.1本项目有意向投标人须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gzy.baoji.gov.cn/),交易平台〖首页〉电子交易平台〉企业端〗后,在〖招标公告/出让公告〗模块中选择有意向的项目点击“我要投标”,在〖我的项目〉项目流程〉交易文件下载〗中下载电子招标文件(*.SXSZF格式);

6.2投标人在网上填写单位信息(单位名称、营业执照相关信息)时应与招标文件要求及后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中相关信息一致,否则造成资格审查不通过的后果自负;

6.3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各投标人可登录(http://ggzy.baoji.gov.cn/fwzn/004003/subPage.html)下载《政府采购电子标书制作工具》、《政府采购投标单位操作手册》和《宝鸡市不见面大厅投标人操作手册》,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递交电子投标文件。为了保证远程不见面开标顺利进行,投标人需使用配备相关设备的电脑提前一小时登录网络开标大厅。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6.4如有技术性问题,请先翻阅操作手册或致电软件开发商,技术支持热线:4009980000;

注意事项:投标人应随时留意可能发布的变更公告,当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影响响应文件编制时,将在交易平台上同步发布答疑文件,此时供应商应从“项目流程”答疑文件下载、下载最新发布的答疑文件。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宝鸡市眉县景贤路15号

联系方式:0917-554262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万融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宝鸡市金台区金台大道金融广场A座2203室

联系方式:0917-350289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郭鑫

电话:0917-3502893

万融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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