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韦水河扶风段管理与保护范围划界确权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日期:2020-02-05作者:西安代写标书制作公司

陕西航采招标有限公司受扶风县水利局的委托,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韦水河扶风段管理与保护范围划界确权项目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和服务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韦水河扶风段管理与保护范围划界确权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HCZB(BJ)2020-ZC-CS010

三、采购人名称: 扶风县水利局

地址:扶风县新区南二路中段

联系人:王工

电话:0917-5218452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陕西航采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宝鸡市金台区金台商务中心1506室

联系人:吕工

电话:0917-3397757

传真:0917-3397757

五、采购内容和需求: 韦水河扶风段管理与保护范围划界确权项目1项

项目概况: 韦水河扶风段全长42.7km,本次采购内容为河道勘测、测绘、界桩、公示牌等实施方案编制及安装服务(详见磋商文件第四章)

项目用途: 为韦水河河道勘测、测绘、界桩、公示牌安装等工作采购实施方案编制及安装服务。

采购预算: 430000.00元

六、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特定资格条件:1、提供合格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磋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原件); 3、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18年的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 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一年内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任意税种),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六个月内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水利工程设计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及工程测绘资质; 7、投标人应在磋商文件发售期至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 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9、磋商保证金缴纳凭证或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发办【2007】51号); 4、《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5、《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八、磋商文件 发售时间、地点

1、发售时间:2020-02-03 09:00:00至2020-02-07 17:00: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宝鸡市金台区金台商务中心1506室

3、文件售价:

每套5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注: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请携带单位介绍信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未佩戴口罩者恕不接待。

九、磋商文件 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和地点

1、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0-02-17 14:30:00

2、投标地点:宝鸡市金台区金台商务中心1507室

3、开标时间:2020-02-17 14:30:00

4、开标地点:宝鸡市金台区金台商务中心1507室

十、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1、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917-3397757

2、开户名称:陕西航采招标有限公司

3、开户银行: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宝鸡金台大道支行

4、账 号:324011590000010937

十一、本竞争性磋商公告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陕西航采招标有限公司

2020-0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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