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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河法院档案数字化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日期:2025-09-26作者:西安代写标书制作公司

以下是由西安代写标书制作公司为您整理的编号为XYCG-白河县-2025-0918的白河法院档案数字化项目,由白河县人民法院委托采购代理机构:兴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进行此次招标活动。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YCG-白河县-2025-0918

项目名称:白河法院档案数字化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0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白河法院档案数字化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1,00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1,000,0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1-1 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1000000 1(套) 详见采购文件 1,000,0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180日历天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白河法院档案数字化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白河法院档案数字化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有效的主体资格证明: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登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合法组织登记证书、自然人只须提交身份证);
(2)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3)资质要求:供应商须具备《国家秘密载体印制资质证书》(资质类别为涉密档案数字化加工)乙级(含)以上资质,供应商为陕西省外企业的须提供在陕西省主管部门的备案证明(甲级资质无需提供);
(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 2025年1月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任意税种),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5年1月至今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3、2024年任意年度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1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7)书面声明: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 
(8)供应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相关主体无失信记录(网站查询的截图,加盖企业公章);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非联合体声明,加盖投标人公章);
(10)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投标企业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5年09月26日  2025年10月09日 ,每天上午 00:00:00  12:00:00 ,下午 12:00:00  23:59:59 (北京时间)

途径: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安康市)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5年10月14日 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安康市)

五、开启

时间: 2025年10月14日 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供应商使用捆绑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CA锁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通过政府采购系统企业端进入,点击“我要投标”并完善相关投标信息;

2.投标供应商须在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登录电子交易平台下载磋商文件,否则责任自负;

3.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投标及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相关操作流程详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网站(服务指南-下载专区)中的《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项目投标指南》,电子磋商文件技术支持:4009280095/4009980000;

4.未及时下载文件的将会影响后续开评标活动;

5.请各投标人获取磋商文件后,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6.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

1)《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2)《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3)《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4)《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5)《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6)《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7)《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

8)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

9)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10)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白河县人民法院

地址:陕西省白河县城关镇滨河路5号

联系方式:0915-7822135 1528925637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兴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安康市汉滨区兴科明珠西门15号商铺

联系方式:1570915777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唐引

电话:15709157772

兴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0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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