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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枣林镇贾家村环境整治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日期:2025-10-16作者:西安代写标书制作公司
以下是由西安代写标书制作公司为您整理的编号为2025-HZZB-JI-032的2025年枣林镇贾家村环境整治项目,由岐山县枣林镇政府委托采购代理机构:衡正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进行此次招标活动。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5-HZZB-JI-032
项目名称:2025年枣林镇贾家村环境整治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534,7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2025年枣林镇贾家村环境整治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534,7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534,686.82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
1-1 | 其他建筑工程 | 1、对贾家组道路水泥硬化670米,宽4米、厚18厘米;2、麻三组水泥硬化150平方米,栽种樱花4棵,桂花6棵,大月季18棵,绿化灌木500平方米。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534,7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50日历天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2025年枣林镇贾家村环境整治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11〕181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4)《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5)《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6)《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7)《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8)《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9)《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10)《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11)《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12)《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13)《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2025年枣林镇贾家村环境整治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须是合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出具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2)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投标全过程,若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明;
(3)供应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工程三级(含三级)或以上资质,具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工程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工程师资格、安全生产B证合格,且在本单位注册并提供养老经办中心出具的近三个月缴纳养老保险统筹证明文件和无在建项目证明文件(提供无在建工程承诺书);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声明书(格式自拟);
(6)财务状况:提供2024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磋商前六个月内其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账户证明;
(7)完税证明:提供近一年至少三个月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8)社保缴纳情况:提供近一年至少三个月本单位社保缴纳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9)提供《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10)供应商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不得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11)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5年10月16日 至 2025年10月22日 ,每天上午 08:30:00 至 12:00:00 ,下午 14:00:00 至 17:30:00 (北京时间)
途径:宝鸡市金台区行政大道8号海棠风尚中心1608室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5年10月27日 14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枣林镇人民政府一楼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 2025年10月27日 14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枣林镇人民政府一楼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有意向参与项目采购活动的投标商应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anxi.gov.cn/)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2、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时,须携带介绍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以及获取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携带原件)。
3、根据《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的通知》(陕财办采〔2018〕23号)相关规定,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自身情况,在陕西省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平台自主选择金融机构及其融资产品,凭政府采购中标(成交)通知书或政府采购合同提出融资申请。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岐山县枣林镇政府
地址:枣林镇街道
联系方式:0917-831114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衡正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宝鸡市金台区行政大道8号海棠风尚中心1608室
联系方式:0917-321830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衡正国际经办
电话:0917-3218308
衡正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5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