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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沼街道办事处南正庄拆除及拆除后垃圾清运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日期:2020-03-12作者:西安代写标书制作公司

陕西省采购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受西安市长安区灵沼街道办事处的委托,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灵沼街道办事处南正庄拆除及拆除后垃圾清运项目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和服务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灵沼街道办事处南正庄拆除及拆除后垃圾清运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SCZC2020-CS-0264/001

三、采购人名称: 西安市长安区灵沼街道办事处

地址:西安市长安区灵沼街道里兆渠村甲字1号

联系人:西安市长安区灵沼街道办事处经办

电话:139 9134 8411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陕西省采购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西安市高新二路2号山西证券大厦21层

联系人:王莉 贺文 白国锋

电话:029-89184411

传真:029-85257505

五、采购内容和需求: 灵沼街道办事处南正庄拆除及拆除后垃圾清运项目1项

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西安高新区灵沼街道办西南处、沣河西岸。拟拆除该村建筑物面积26995.59平方米,水泥路面积7301.55平方米,围墙面积460.22平方米,建筑物基础面积18605.27平方米,建筑拆除后清表面积17988.63平方米。

项目用途: 本次采购范围为该村范围内所有建筑物、水泥路面、围墙的拆除以及拆除后建筑垃圾的清运、宅基地房屋基础的清理和清理后的垃圾清运,达到拆除后场地自然平整、地面无建筑垃圾残留。具体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采购预算: 2882174.11元

六、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特定资格条件:1)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3)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磋商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磋商的,须出具法人身份证,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磋商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授权代表本单位证明(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或劳动合同);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执行政府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扶持福利企业,支持中小微企业,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残疾人企业、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等相关政策。详见磋商文件。

八、磋商文件 发售时间、地点

1、发售时间:2020-03-12 08:00:00至2020-03-19 18:00: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西安市高新二路2号山西证劵大厦8层财务部

3、文件售价:

每套5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注:或登陆中招联合招标采购网(以下简称平台,网址 http://www.365trade.com.cn)下载电子竞争性磋商文件。(如有疑问可拨打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统一服务热线400-092-8199 进行咨询)。

九、磋商文件 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和地点

1、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0-03-24 14:30:00

2、投标地点:西安市高新二路2号山西证券大厦21层第六会议室

3、开标时间:2020-03-24 14:30:00

4、开标地点:西安市高新二路2号山西证券大厦21层第六会议室

十、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1、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29-89184411

2、开户名称:陕西省采购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3、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西安南郊支行营业部

4、账 号:102062456901

十一、本竞争性磋商公告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陕西省采购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2020-0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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