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资讯

当前位置:首页 > 招标资讯>

招标资讯

泾阳县融媒体中心设备及监控集成设备采购项目(二次)询价公告

             

日期:2020-03-16作者:西安代写标书制作公司

泾阳县政府采购中心受泾阳县融媒体中心的委托,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泾阳县融媒体中心设备及监控集成设备采购项目(二次)采购项目进行询价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和服务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泾阳县融媒体中心设备及监控集成设备采购项目(二次)

二、采购项目编号:ZFCG-泾阳县-2020-00000

三、采购人名称: 泾阳县融媒体中心

地址:泾阳县粮集路北段

联系人:泾阳县融媒体中心经办

电话:36222228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泾阳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咸阳市泾阳县中心街402号

联系人:采购中心经办人

电话:36220106

传真:36220106

五、采购内容和需求: 泾阳县融媒体中心设备及监控集成设备采购项目(二次)1批

项目概况: 泾阳县融媒体中心设备及监控集成设备采购

项目用途: 公用

采购预算: 78000.00元

六、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特定资格条件:1、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直接参加询价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 2、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说明: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询价。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5、《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6、《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 9号) 7、《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八、询价通知书发售时间、地点

1、发售时间:2020-03-17 08:30:00至2020-03-19 17:30: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泾阳县财政局院内采购中心办公室

3、文件售价:

每套5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注:(1)由于近期新型冠状病毒疫情,本项目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询价文件,无需现场报名。凡有意购买询价文件的单位请将加盖单位公章的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附联系人、联系方式、邮箱)扫描发送至342887773@qq.com邮箱,并致电确认,联系电话:18717403330。 (2)请供应商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anxi.gov.cn/)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九、询价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和地点

1、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0-03-27 10:00:00

2、投标地点:泾阳县财政局五楼会议室

3、开标时间:2020-03-27 10:00:00

4、开标地点:泾阳县财政局五楼会议室

十、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1、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36220106

2、开户名称:泾阳县财政局国库集中收付改革预算单位资金专户

3、开户银行:泾阳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4、账 号:2704070101201000044097

十一、本询价公告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泾阳县政府采购中心

2020-03-16



版权声明:本站内容均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