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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仓区应急管理局压缩空气泡沫消防车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6-01-20作者:西安代写标书制作公司
以下是由西安代写标书制作公司为您整理的编号为BJQYYC-2025018的陈仓区应急管理局压缩空气泡沫消防车采购项目,由宝鸡市陈仓区应急管理局委托采购代理机构:宝鸡千越云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进行此次招标活动。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BJQYYC-2025018
项目名称:陈仓区应急管理局压缩空气泡沫消防车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3,2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陈仓区应急管理局压缩空气泡沫消防车采购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3,20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3,200,000.00元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
| 1-1 | 消防车 | 陈仓区应急管理局压缩空气泡沫消防车采购项目 | 1(辆) | 详见采购文件 | 3,200,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采购文件。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陈仓区应急管理局压缩空气泡沫消防车采购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3)《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4)《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2022)19号;
(5)《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8)《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9)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10)根据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相关规定,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自身情况,在陕西省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平台(http://www.ccgp-shaanxi.gov.cn/zcdservice/zcd/shanxi/)自主选择金融机构及其融资产品,凭政府采购中标(成交)通知书或政府采购合同提出融资申请,办理“政采贷”业务。
(11)需落实的其他政府采购相关政策等,如遇国家政策调整或者有最新文件按最新政策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陈仓区应急管理局压缩空气泡沫消防车采购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投标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人身份证,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
(3)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须包括三表一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其附注等,报告须真实有效并符合《关于加强审计报告查验工作的通知》(财会[2023]15号)文件的要求,报告须赋二维码);或开标前三个月内其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或开户备案证明);
(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近一年内已缴存的至少六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近一年内已缴存的至少六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书面声明: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活动;
(8)投标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投标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供应商;
(9)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10)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6年01月20日 至 2026年01月26日 ,每天上午 09:00:00 至 12:00:00 ,下午 14:00:00 至 17:00:00 (北京时间)
途径: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自行下载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 2026年02月11日 14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线上递交
开标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请供应商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anxi.gov.cn/)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2、本项目有意向的供应商须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http://ggzy.baoji.gov.cn/),交易平台〖首页〉电子交易平台〉企业端〗后,在〖招标公告/出让公告〗模块中选择有意向的项目点击“我要投标”,进入界面后完善相关信息。报名成功后即可从〖我的项目〉项目流程〉交易文件下载〗中下载电子文件(*.SXSZF格式);
3、供应商在网上填写单位信息(单位名称、营业执照相关信息)时应与招标文件要求及后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中相关信息一致,否则造成资格审查不通过的后果自负;
4、未完成网上响应成功的或未在文件发售时间内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无法完成后续流程。导致无法完成后续流程的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5、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采购模式,实行线上电子投标方式,各供应商须自行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缴纳投标保证金,并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服务指南-下载专区-下载“宝鸡市不见面大厅投标人操作手册”,并下载政府采购电子标书制作工具,按照流程制作电子标书并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前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文件技术支持:4009280095、4009980000。
6、为了保证远程不见面开标顺利进行,供应商需使用配备相关设备的电脑提前一小时登录网络开标大厅,投标供应商在开标结束后不得离开不见面开标大厅页面,及时查看不见面开标大厅聊天栏消息通知,始终保持在线,及时刷新页面,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注意事项:各供应商在获取招标文件后,请随时关注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信息,获悉关于本项目的变更、澄清(如有)等内容,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宝鸡市陈仓区应急管理局
地址:陕西省宝鸡市陈仓区集中安置中心1号楼237室
联系方式:0917-626993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宝鸡千越云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宝鸡市金台区鹏博财富中心5号楼B座7楼
联系方式:0917-231881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魏工
电话:0917-2318818
宝鸡千越云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01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