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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安乐村钢构厂房建设项目(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日期:2026-03-19作者:西安代写标书制作公司
以下是由西安代写标书制作公司为您整理的编号为ZFCG-2026-0001.1B1的2025年安乐村钢构厂房建设项目,由岐山县蔡家坡镇人民政府委托采购代理机构:远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进行此次招标活动。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FCG-2026-0001.1B1
项目名称:2025年安乐村钢构厂房建设项目(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98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2025年安乐村钢构厂房建设项目(二次)):
合同包预算金额:1,98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1,899,687.65元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
| 1-1 | 钢结构工程 | 2025年安乐村钢构厂房建设项目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1,980,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历天内完成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2025年安乐村钢构厂房建设项目(二次))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2.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2.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2.3《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2.4《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2.5《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2.6《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2.7《财政部 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2.8《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2.9《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2.10《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2.11《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2.12《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2.13《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 2.14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2025年安乐村钢构厂房建设项目(二次))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人参加只需提供身份证原件);
(3)供应商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二级及以上(含二级)资质的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安全生产许可证;
(4)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资格(提供近一年养老保险缴纳证明)且无在建工程(提供无在建项目承诺书)并持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5)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3年或2024年度财务状况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
(6)税收缴纳证明: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一年内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缴税凭证。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7)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一年内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8)投标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投标供应商(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9)书面声明: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以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
(10)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
(1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项目同一包号的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提供声明函;
(12)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6年03月19日 至 2026年03月25日 ,每天上午 08:00:00 至 12:00:00 ,下午 14:00:00 至 17:00:00 (北京时间)
途径: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6年03月30日 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五、开启
时间: 2026年03月30日 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请供应商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anxi.gov.cn/)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2、本项目有意向的供应商须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sxggzyjy.cn/),交易平台〖首页〉电子交易平台〉陕西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企业端〗后,在〖招标公告/出让公告〗模块中选择有意向的项目点击“我要投标”,进入界面后完善相关信息并打印回执单后可从〖我的项目〉项目流程〉交易文件下载〗中下载电子磋商文件(*.SXSZF 格式),否则视为无效。
3、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采购模式,实行线上电子投标方式,各潜在供应商须自行在网上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缴纳磋商保证金,并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http://ggzy.baoji.gov.cn/)-服务指南-下载专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不见面系统操作手册》,并下载政府采购电子标书制作工具,按照流程制作电子标书并在规定的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上传响应文件。
4、未在规定时间内在平台上下载电子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导致无法完成后续流程的责任自负。
5、各供应商在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后,请随时关注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信息,留意可能发布的变更公告,当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影响响应文件编制时,将在交易平台上同步发布答疑文件,此时供应商应从“项目流程”答疑文件下载、下载最新发布的答疑文件。
6、为了保证远程不见面开标顺利进行,供应商需使用配备相关设备的电脑提前一小时登录网络开标大厅。因投标供应商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后果。
7、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形式,投标供应商可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http://ggzy.baoji.gov.cn/)〖《首页》不见面开标·新〗在线参与开评标过程,详见交易平台〖首页〉服务指南〉下载专区〗中的《政府采购电子交易-不见面系统操作手册》。
8、采用全流程电子化的竞争性磋商项目,各供应商在开标前进行有效签到,签到内容应含供应商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确保在磋商环节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能及时有效的联系沟通,并在不见面开标大厅聊天栏及时刷新页面保持在线,确保各供应商能及时进行响应和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最终报价。
9、成交供应商需在采购结果公示后三个日历日内,领取成交通知书时递交纸质版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三份(正本一份,副本一份,电子版文件一份),提供的纸质版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需与上传的电子版文件保持一致,正本彩色打印胶装送至采购代理公司。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岐山县蔡家坡镇人民政府
地址:岐山县蔡家坡开发区
联系方式:1830292245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远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友谊东路6号新兴翰园B座2-163
联系方式:1531925696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红妮 赵丽
电话:15319256963 18291766585
远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03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