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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高新区“十四五”科技创新规划编制项目(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日期:2020-04-15作者:西安代写标书制作公司

陕西顺德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受安康高新区管理委员会的委托,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安康高新区“十四五”科技创新规划编制项目(二次)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和服务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安康高新区“十四五”科技创新规划编制项目(二次)

二、采购项目编号:SXSD2020-AK-013.

三、采购人名称: 安康高新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创业大厦

联系人:安康高新区管理委员会经办

电话:3325830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陕西顺德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安康市汉滨区金州国际城7-2-403

联系人:米红

电话:18709159121

传真:0915-3213366

五、采购内容和需求: 安康高新区“十四五”科技创新规划编制项目(二次)1项

项目概况: 安康高新区“十四五”科技创新规划编制项目(二次)(详见采购清单)

项目用途: 用于安康高新区“十四五”科技创新规划编制

采购预算: 280000.00元

六、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特定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有能力提供本次货物和服务的供应商,具备以下资质: 1、登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只须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4、提供投标时限内“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生成的带水印信用报告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截图,无严重失信记录。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3、《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4、《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5、《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八、磋商文件 发售时间、地点

1、发售时间:2020-04-16 09:00:00至2020-04-22 17:00: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安康市汉滨区金州国际城7-2-403

3、文件售价:

每套5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注:投标供应商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授权书(或单位介绍信)在代理机构处进行线下报名并交纳资料费,否则视为报名无效。

九、磋商文件 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和地点

1、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0-04-28 09:30:00

2、投标地点:安康市汉滨区金州国际城7-2403会议室

3、开标时间:2020-04-28 09:30:00

4、开标地点:安康市汉滨区金州国际城7-2403会议室

十、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1、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18709159121

2、开户名称:陕西顺德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安康分公司

3、开户银行: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康分行

4、账 号:806070001421017182

十一、本竞争性磋商公告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陕西顺德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0-0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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