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麟游县招贤镇高庄村千头猪场设备采购项目邀请招标公告

             

日期:2020-04-16作者:西安代写标书制作公司

陕西国信招标有限公司受麟游县招贤镇人民政府的委托,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麟游县招贤镇高庄村千头猪场设备采购项目采购项目进行邀请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和服务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麟游县招贤镇高庄村千头猪场设备采购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GXZBBJ2020-012

三、采购人名称: 麟游县招贤镇人民政府

地址:招贤镇

联系人:麟游县招贤镇人民政府经办

电话:0917-7819331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陕西国信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宝鸡市渭滨区石鼓路1号体育场三楼307室

联系人:邹若兰

电话:0917-3807560

传真:/

五、采购内容和需求: 麟游县招贤镇高庄村千头猪场设备采购项目1批

项目概况: 购置畜牧饲养机械

项目用途: 高庄村千头猪场自用

采购预算: 543000.00元

六、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特定资格条件:6-1、合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出具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6-2、供应商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6-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6-4、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网页截图加盖公章、法人签字或盖章、加注日期); 6-5、提供近六个月的税务证明(银行出具的缴税证明或税务机关开具的完税凭证); 6-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详见邀请招标文件。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5、《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6、《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8、《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

八、发售时间、地点

1、发售时间:2020-04-17 09:00:00至2020-04-23 17:00: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宝鸡市渭滨区石鼓路1号体育场三楼307室

3、文件售价:

每套5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注:购买邀请招标文件须携带投标邀请函,单位介绍信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企业公章的身份证复印件。

九、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和地点

1、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0-05-12 10:30:00

2、投标地点:宝鸡市渭滨区石鼓路1号体育场三楼309室

3、开标时间:2020-05-12 10:30:00

4、开标地点:宝鸡市渭滨区石鼓路1号体育场三楼309室

十、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1、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917-3807560

2、开户名称:陕西国信招标有限公司

3、开户银行:浙商银行西安高新开发区支行

4、账 号:7910000110120100056187

十一、本邀请招标公告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陕西国信招标有限公司

2020-0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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