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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财政厅2019年综合楼会议室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日期:2020-04-16作者:西安代写标书制作公司
陕西至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省财政厅机关的委托,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陕西省财政厅2019年综合楼会议室建设项目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和服务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地址:冰窖巷13号
联系人:省财政厅机关经办
电话:029-68936183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莲湖区南二环西段九座花园九楼918室
联系人:杨丽萍
电话:02988213375
传真:/
项目概况: 综合楼会议室建设(详见磋商文件)
项目用途: 自用
采购预算: 826650.00元
(1)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特定资格条件:1、提供有效合格的社会统一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其他组织经营的须提供合法凭证,自然人的提供身份证明文件; 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18度的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成立时间至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 3、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18年度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18年度至今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6、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时,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8、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9、须提供磋商保证金转款凭证或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 10、提供现场勘查证明文件。 备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详见磋商文件。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发办【2007】51号); 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6、《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1、发售时间:2020-04-16 09:30:00至2020-04-22 17:00: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陕西省西安市莲湖区南二环西段九座花园9楼918室
3、文件售价:
每套5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注:购买招标文件请携带单位介绍信和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供应商的复印件
1、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0-04-27 14:00:00
2、投标地点: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含光北路137号丽橙酒店二楼会议室
3、开标时间:2020-04-27 14:00:00
4、开标地点: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含光北路137号丽橙酒店二楼会议室
1、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2988213375
2、开户名称:陕西至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3、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劳动路分理处
4、账 号:26131801040004064
陕西至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0-04-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