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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阳市生态环境局泾阳分局环境信息化平台建设及环保站建设采购项目(三次)公开招标公告
日期:2020-05-20作者:西安代写标书制作公司
陕西上德招标有限公司受咸阳市生态环境局泾阳分局的委托,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咸阳市生态环境局泾阳分局环境信息化平台建设及环保站建设采购项目(三次)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和服务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地址:咸阳市泾阳县中心街与粮集路交叉口西50米
联系人:咸阳市生态环境局泾阳分局经办
电话:36210391
地址:西安市经开区凤城八路正尚国际金融广场A座7层703(张家堡转盘东南角)
联系人:陈瑞 (3号工位)
电话:85721671/2/3/4转8003
传真:029-85721675
项目概况: 46寸LCD液晶拼接单元12套、污染源在线自动监控管理系统1套,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公开招标文件第三章
项目用途: 自用
采购预算: 500000.00元
(1)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特定资格条件:1、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直接参加投标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 2、投标保证金交纳凭证或投标担保函; 3、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投标人;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说明: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1、发售时间:2020-05-20 09:00:00至2020-05-27 17:00: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陕西上德招标有限公司(西安市经开区凤城八路正尚国际金融广场A座7层703(张家堡转盘东南角))
3、文件售价:
每套5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注:1、发售时间:2020年5月20日至2020年5月27日9:00-12:00,13:30-17:00止(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 、购买招标文件时,请携带有效的单位介绍信及被介绍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鲜章),可自带U盘拷贝电子文件(谢绝邮寄)。
1、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0-06-10 14:00:00
2、投标地点:西安市经开区凤城八路正尚国际金融广场A座7层703(张家堡转盘东南角)上德招标第二会议室
3、开标时间:2020-06-10 14:00:00
4、开标地点:西安市经开区凤城八路正尚国际金融广场A座7层703(张家堡转盘东南角)上德招标第二会议室
1、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85721671/2/3/4转8003
2、开户名称:陕西上德招标有限公司
3、开户银行:中信银行西安南稍门支行
4、账 号:8111701011700299237
陕西上德招标有限公司
2020-05-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