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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田县特殊教育学校送教设施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日期:2020-05-22作者:西安代写标书制作公司
陕西耀阳招标有限公司受西安市蓝田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本级)的委托,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蓝田县特殊教育学校送教设施设备采购项目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和服务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地址:蓝田县北环路十字东北角
联系人:西安市蓝田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本级)经办
电话:02982733196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高新二路14号A-116-70
联系人:魏工
电话:18502987024
传真:029-81325677
项目概况: 蓝田县特殊教育学校送教设施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用途: 教育教学
采购预算: 1000000.00元
(1)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特定资格条件:1、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等相关证明文件,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磋商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证明及法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磋商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 3、财务状况报告:提供经审计的2019年度财务报告或磋商前六个月内其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税收缴纳证明:供应商提供截止至磋商时间前六个月任一月份的缴费凭据;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供应商提供截止至磋商时间前六个月任一月份的缴费凭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6、供应商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7、供应商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8、投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等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 9、磋商保证金缴纳凭证。 注: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磋商;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6、《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1、发售时间:2020-05-25 09:00:00至2020-05-29 17:00: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西安市高新区丈八四路高科尚都摩卡7号楼21层
3、文件售价:
每套5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注:1.招标文件费用采用转账形式缴纳,并通过企业基本户转入本公告第十条账户内,转账时请备注“XX项目文件费”,收款凭证开标结束后统一开具。2.报名时请将单位介绍信(包含联系人、联系方式)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以扫描件的形式发送至邮箱470562357@qq.com,并及时联系采购代理机构确认(联系人:魏工 18502987024)。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邮件并确认文件收费到账后,通过邮箱向供应商发售招标文件,请及时查收。3.受疫情影响,本项目投标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和地点可能会变更,具体另行公告,各企业应根据自身情况及疫情防控情况自行确定投标保证金缴纳时间。
1、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0-06-04 14:30:00
2、投标地点:西安市高新区丈八四路高科尚都摩卡7号楼21层会议室
3、开标时间:2020-06-04 14:30:00
4、开标地点:西安市高新区丈八四路高科尚都摩卡7号楼21层会议室
1、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18502987024
2、开户名称:陕西耀阳招标有限公司
3、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高新技术开发区支行
4、账 号:129 909 799 810 902
陕西耀阳招标有限公司
2020-05-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