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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第四十中学数字校园设施设备建设公开招标公告
日期:2020-06-19作者:西安代写标书制作公司
陕西中经招标有限公司受西安市第四十中学的委托,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西安市第四十中学数字校园设施设备建设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和服务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地址:西一路118号
联系人:西安市第四十中学经办
电话:87438147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长安北路8B高速经纬大厦16层
联系人:张锦
电话:02987888601_8003
传真:87883134
项目概况: 数字校园设施设备建设(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内容及要求》)
项目用途: 数字校园建设
采购预算: 1901129.00元
(1)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特定资格条件:供应商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外,还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1、供应商为响应招标并参加投标的合法注册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企业法人应提供合法有效的标识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事业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登记证明文件; 2、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投标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直接投标,须提交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和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 3、财务状况报告:供应商提供提供2018或2019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至少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或其开标前三个月内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供应商提供提供开标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5、税收缴纳证明:供应商提供提供提供开标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6、书面声明(信用记录):供应商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以及未被列入失信惩戒对象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优先购买节能环保产品、扶持小微企业、监狱企业、福利企业”等相关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4)《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扩大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范围的通知》(市监认证函〔2019〕513号); (5)《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1、发售时间:2020-06-19 09:00:00至2020-06-29 16:30: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西安市长安北路8B陕西高速大厦16楼(省体育场东门向北50米浙商银行南侧门上16楼)
3、文件售价:
每套5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注:购买招标文件时请携带加盖公章的以下资料:单位介绍信、身份证复印件、开发票信息资料。(提示:请供应商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anxi.gov.cn/)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1、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0-07-10 14:30:00
2、投标地点:西安市长安北路8B陕西高速大厦16楼(省体育场东门向北50米浙商银行南侧门上16楼)第一会议室
3、开标时间:2020-07-10 14:30:00
4、开标地点:西安市长安北路8B陕西高速大厦16楼(省体育场东门向北50米浙商银行南侧门上16楼)第一会议室
1、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2987888601_8003
2、开户名称:陕西中经招标有限公司
3、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南关支行
4、账 号:3700021509024616202
陕西中经招标有限公司
2020-06-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