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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安县柴坪镇松柏村二组道路水毁修复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日期:2020-09-11作者:西安代写标书制作公司
1、项目编号:SXDY-2020-237号
2、项目名称:镇安县柴坪镇松柏村二组道路水毁修复工程
3、预算金额:864,244.64元
4、最高限价: 864,244.64元
5、采购需求: 镇安县柴坪镇松柏村二组道路水毁修复工程,1项, 采购预算: 864,244.64元, 项目概况: 包含路基防护工程、安保工程、排水工程以及路面工程(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简要技术要求、用途: 用于村级道路新修道路。
6、合同履行期限:2020-10-01 09:00:00 至 2020-10-30 18:00:00(具体服务起止日期可随合同签订时间相应顺延)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发办【2007】51号); 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提供合格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原件); 3、财务状况:提供2018或2019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成立时间至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 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磋商截止日前近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任意税种),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磋商截止日前近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7、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含三级)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含三级)同时具备合法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8、拟派项目经理须提供二级及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B证,且无在建工程; 9、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0、磋商保证金缴纳凭证或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
时间:即日起至2020-09-18 17:30:00 止
地点:陕西省商洛市镇安县永乐街道办镇城社区天坤都市A座四单元0301室
方式:现场购买/邮寄
售价: 每套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注:方式:现场购买,持单位介绍信、委托书原件一套购买磋商文件。售后不退(拒接邮寄)
截止时间: 2020-09-23 14:00:00
地点: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朱雀大街2号汇成天玺酒店C座1101室会议室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1、采购人信息:镇安县柴坪镇财政所
地址:镇安县柴坪镇
联系人:镇安县柴坪镇财政所经办
电话:0914-5572334
2、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工
电 话:0914-5328528
传 真:0914-5328528
3、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大用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朱雀大街2号汇成天玺酒店C座1101室
联系方式:http://www.ccgp.gov.cn/agency/a_agencylist.html
陕西大用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09月11日